学生宿舍食堂综合体项目建议书 小额采购公告

时间:2023-10-20浏览:631设置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生宿舍食堂综合体项目建议书,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基建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XE20231006

2.项目名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生宿舍食堂综合体项目建议书

3.采购预算:5万元

4.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2000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2000平方米,地下为设备用房及停车场,地上1-2层为食堂及活动中心,其余为宿舍楼。

5.招标内容与范围:按照甲方要求针对项目进行建议书的编写,含估算编制及配合报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开始10天。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不少于一个月的会计报,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3月至2023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10200900分至102417时00分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磋商者,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基建处邮箱(643117199@qq.com),基建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须提交以下材料:

(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须将获取磋商文件要求的材料、拟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发送至基建处邮箱,经基建处确认无误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0301430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10301430

2、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基建处会议室

、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15295521376


返回原图
/